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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担合作的“安徽模式”

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国信担保   时间:2016-01-13   浏览次数:
    在探索政银担合作的路途中,安徽省又向前迈进了一步。
  安徽省构建的政、银、担新型合作模式为困扰融资担保业的银担合作提供了一种新的解题思路。这一模式中,一旦试点范围内发生代偿,担保机构、省担保集团、银行、担保机构所在地政府将按4:3:2:1比例分担风险。业内认为,这一政府引领、担保护航、银行跟进的新模式,十分契合当前小微企业融资服务的实际,搭建起了政府、银行、担保之间的新型合作关系,为解决一直困扰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准入难、抵押难和处置难问题打开了突破口,是经济新常态下金融创新的“及时雨”,是政银担三方合作联动的新机制。
  构建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
  融资担保行业作为连接银企的纽带,一肩挑两头:一方面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一方面为银行分担风险。去年年末的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指出,政府要把融资担保作为准公共产品给予大力支持,要建立银担合作风险共担的新机制。
  “我们构建的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主要包括稳定的风险补偿机制、均衡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合理的比例再担保机制,这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也具有安徽特色,更切合实际操作要求。”安徽省担保集团总经理钱力说。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的推行,将有效解决以往政策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单个对接、合作不畅的问题。安徽省担保集团以股权、再担保业务为纽带,将全省政策性担保机构串成一个体系,作为整体与银行合作,提高单个担保机构的信用,减少银担合作风险,提高担保资源利用率,实现银担合作共赢。据悉,安徽省担保集团及其体系成员已与12家银行省级机构、众多小型银行以及13个市级和36家县级政府就新机制试点工作建立合作关系。
  安徽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詹夏来指出,加强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进银政担合作,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重要行动,是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关键举措。通过政策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扶持,是发达经济国家较为成熟、普遍的做法,安徽省借鉴国际经验、结合地方实际,近年来着力构建覆盖省、市、县三级的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政府连续多年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注资支持,坚持以小微企业为服务对象,不以营利为目的,坚持低费率、广覆盖,在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新型银政担合作模式的启动,将有利于调动银行与担保机构合作的积极性,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银担合作中的银行“角色”
  事实上,目前除了在与少数国有担保机构合作过程中,银行可以分摊一定的风险外,国内大部分的银担合作中,担保公司都比较被动,杠杆作用难以发挥。由于担保公司承担100%代偿责任,一旦银担合作业务出现风险,银行和担保机构难以形成一致意见,导致银担合作风险不可控,甚至由此引发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这样一来,很多担保机构陷入“银担合作不畅——担保机构的授信和杠杆水平受限——制约行业发展”的恶性循环。因此,面对并不对等的银担合作现状,调整银行与担保机构的风险分担模式,成为担保机构的迫切诉求。
  有业内人士表示,银行作为银担合作的关键一方,要探索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不能把违约责任全部推给担保机构。要加强尽职调查,重视客户的第一还款来源,对融资性担保机构授信政策进行认真的检查,对管理完善、风险可控的担保机构,要适当放大担保倍数。要取消不合理的门槛和收费,切实降低融资性担保机构的保证金缴存比例。
  据介绍,安徽省融资担保行业的发展是和银行金融机构的支持分不开的。人民银行、银监局等金融部门积极支持指导,各地、各有关担保机构和银行积极探索,银担合作不断推进,涌现出“见保即贷”、“助保贷”等一批创新的合作产品。总体而言,银担合作的氛围是好的。
  从全国行业数据来看,当前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作范围和规模逐步扩大,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持续增强,行业扶持政策逐渐完善。融资担保部际联席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年末,与融资性担保机构开展业务合作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含分支机构)总计15807家,同比增长4.7%;融资性担保贷款余额1.69万亿元(含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性担保贷款,但不含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贷款),同比增长16.6%.
  银担合作中仍待解决的问题
  分析当前银担合作不畅的原因,有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银担风险分担机制不完善。融资担保机构始终处于弱势地位,缺少话语权、议价权,要承担全部风险。银行过分依赖担保机构,缺乏独立的尽职调查、贷后管理的动力。银行与担保机构尚未形成荣辱与共、风险共担的平等伙伴关系。二是一些银行将融资担保机构的所有制性质、资本金规模作为合作的必要条件,客观上将民营担保机构和小机构拒之门外。三是一些银行过于谨慎,对担保机构授信的放大倍数较低,收取的保证金比例过高。
  对此,钱力建议,应加强信息交流,信息对称是银担合作的重要基础,应构建信息交流长效机制。比如,及时向金融机构通报融资性担保行业发展、信用评级结果和监管信息,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下去;定期举办政、银、担、企对接活动,为融资性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同时,优化银担合作的外部环境。完善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的政策体系,落实对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扶优限劣的良性发展机制。引导国有担保机构逐步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管理机制、风险控制机制、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机机制,提高市场化运作和规范管理水平。继续开展融资担机构信用评级工作,为银担合作提供参考。加大考核力度,在对安徽各市及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绩考核中,增加银担合作分值比例。加强对融资担保机构的监管,完善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为银担合作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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